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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尼玛,还可以这样,房产中介诱签"阴阳合同"运作避税虚砍1/3房价

发表于2013-07-24

  房产交易大额税费,一般以成交总额为基准,按一定比例缴纳。记者近日接到举报称,目前有不少房产中介公司以炮制房产交易“阴阳合同”为手段,以“做低评”降低税费为诱饵招揽生意,造成市场秩序混乱。业内人士认为,房产中介普遍“做低评”,以“阴阳合同”偷逃税,不但违法违规,还令交易者面临风险。

发表于2013-07-24

“低评”花招

  《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期走访了天津、上海两地的多家房产中介公司,咨询如何降低房产交易税费,多家房产经纪人员回应称,可以指导交易双方签订“阴阳合同”,将房产交易登记价格大比例做低,从而实现税负大幅减轻。


发表于2013-07-24

  在天津市南开区、西青区,受访的链家地产、中原地产、我爱我家等多家房产中介公司的经纪人均明确表示可 “做低评”,并以此拉拢生意。

发表于2013-07-24

 记者以买家身份与卖家、中原地产公司达成初步协议,购置天津市西青区某小区内一套117平米的二手房,成交价格为150万元,约合均价12800元每平方米,按有关规定应缴1.5%的契税约2.25万元。

发表于2013-07-24

  “我们能帮着‘做低评’,将房价砍掉三分之一。”中原地产某梁姓经纪人员称,中介公司可以将登记房款总额做到100万元,约合房价8550元每平方米。如此,购房者应缴契税降至1.5万元,税费负担也省去了三分之一。

发表于2013-07-24

  对于“做低评”前后50万元的房款差额,该经纪人员称,购房者只需在交易双方去房管局“打协议”之前,私下以个人欠款形式直接支付给卖方即可。对于房产交易中介费用,中介公司则坚持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基准按比例核算。

发表于2013-07-24

  在上海,市民潘女士向记者讲述了其在房产中介公司运作下成功避税数千元的例子。

  2012年10月,潘女士在上海南站附近购买了一套面积58.9平方米的二手住宅,房屋均价2.8万元每平方米,总额为165万,应缴契税1.65万元。经太平洋房屋中介公司操作,该房产在房管部门登记时,房款总额被做低为120万元,约合均价2万元每平方米(当时房产交易中心该区域核价的书面限价标准为2万元每平方米),应缴契税1.2万元。

  如此,潘女士直接省去了契税4500元,以及其他一些以房款总额为基准按比例征收的费用。对于房款总额“做低评”前后45万元的差额,在房产经纪人指导下,潘女士与卖房者签订了一份补充合同,45万元差额则以装修等补偿费用的形式出现在补充合同中。



发表于2013-07-24

避税诱惑


  记者调查发现,在目前一些城市房产交易过程中,“做低评”业已成为“公开的秘密”,不少中介公司打着“认识熟人可最大限度节省税费”的旗号招揽生意,交易方则认定“交易税费能省则省”,对签订“阴阳合同”习以为常。


发表于2013-07-24

据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介绍,目前房产中介公司围绕合同做文章、运作避税的手段主要有三种:

  一是房产中介诱使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一份为实际成交合同,另一份为在房管部门登记办理相关税费时的合同,该现象较为多见。房产中介公司“做低评”,一般将房产交易的登记价格做到地区普通住宅指导价附近,该指导价往往大幅低于房产实际成交价格,避税效果明显。


发表于2013-07-24

  二是针对新购买的住房,未办理产权证就再次转让,房地产开发公司与购房者重新签订合同,使二手房转让变成新房销售,不仅使原购房者未缴纳契税,也逃避了再上市转让应纳的其它税费。

  三是对不足两年进行上市交易的房屋实施“以租代售”,即房屋中介在为买卖双方代理时将原购房合同改签为租赁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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