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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央核准投资项目还将减六成这完全在逗我么?

发表于2014-01-03

核心提示: 备受瞩目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以下简称《目录》)在2013年12月初正式对外公布。此后,发改委连续3次出台跟该政策有关的文件。

备受瞩目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以下简称《目录》)在2013年12月初正式对外公布。此后,发改委连续3次出台跟该政策有关的文件。


发表于2014-01-03

从整体上看,此次修订取消和下放力度较大,共取消、下放和转移49项核准权限。

2013年12月31日,发改委投资司副司长罗国三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表示,这次修订目录又进一步取消19项核准,下放20项核准的权限。初步测算,经过这次调整,需要中央进行核准的项目还将进一步减少60%左右。


发表于2014-01-03

根据发改委安排,对于已经取消核准的项目,各司局按规定程序立即退回原报文单位。而对于下放或者转移核准权限的项目,如果已经具备核准条件的项目,要地方意见后尽快办理核准手续。

对于尚不具备核准条件的项目,就要按规定程序立即退文,由地方和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分别按规定核准,发改委此举意在确保该《目录》顺利执行。


发表于2014-01-03

此次《目录》保留了49项审核的权力,但是罗国三透露,这并不是最终的数量。

罗国三表示,这次保留的核准项目主要是两大类:一类是重大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项目,另一类是产能严重过剩的行业领域。


发表于2014-01-03

根据发改委解释,重大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项目刚好属于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及的“两个关系”、“三个涉及”。罗国三称,“这需要保留政府的核准,而且政府的核准主要是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对项目的外部性条件进行审查。”

另一类产能过剩的行业领域指钢铁、水泥、电解铝、船舶等等,“这些按说也应该考虑取消下放,但是为了跟当前国务院关于化解部分行业严重产能过剩矛盾这么一个政策要求相配合,我们暂时做了保留。”罗国三称。


发表于2014-01-03

尽管发改委保留这两类项目的审批权力,但罗国三表示,对这两类项目下一步也要抓紧制订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准入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等政策条件,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一旦条件成熟就要坚决取消或者下放核准权限。

对于地方政府片面追求GDP而造成部分行业的产能严重过剩的问题,罗国三表示,国务院发布相关政策都已经做了明确的规定,对于钢铁、电解铝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严禁建设新增产能项目,特别要求金融机构也不能提供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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